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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文化馆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群众路线为主线,为凤冈县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服务。为了加强文化馆的管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充分发挥文化馆在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中的作用,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性质
凤冈县文化馆是政府设置,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和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第三条 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开展
文化馆开展下列公益性文化活动:
(一)组织文化艺术创作、表演、视听、展览、游艺和体育活动,向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排练活动场地;
(二)免费提供报刊阅览服务,开设免费文化艺术活动专场;
(三)通过讲座、培训班等形式,组织群众学习文化艺术技能和进行时事政治、文化科技知识教育;
(四)收集、整理、利用本地区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形式,组织民间文化艺术交流;
(五)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的学术研究,编辑群众文化理论书籍和资料,建立本地区的群众文化工作档案。
第四条 业务辅导
文化馆对街道(乡、镇)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对群众文化活动的业务辅导工作。
第五条 收费规定
文化馆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时,实施免费开放。
第六条 开放时间
文化馆每天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根据实际需要,周六、周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节假日与晚上开放实行预约登记。
第七条 监督
文化馆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51-25221087。
文化馆服务指南
一、服务范围
文化馆免费开放的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和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包括:排练厅、辅导培训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法制科普教育学习讲座、公益性群众文化游艺体育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公益性文艺演出、公益性电影放映、公益性音乐录制、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二、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
文化馆面向全体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根据实际需要,周六、周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节假日与晚上开放实行预约登记,请提前一个星期到文化馆办公室填写《免费开放登记申请表》,开放时间以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休息为标准,晚上开放不超过9点。
三、培训事宜
按照文化馆安排的培训内容、时间的通知,有意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可在通知时间内向文化馆报名,除通知要求指定联系人以外,一般可向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51-25221087。
四、供服装与供用排练厅
文化馆演出服装除供本馆文艺演出需求外,还向社会出供。联系人:秦礼松,电话:18786622402。
文化馆业务学习制度
为活跃文化馆的学习风气,提高在职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以便更好的开展馆务工作,现制定以下制度: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召开有关会议与讲座。
2、根据时代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或讲座,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3、馆内着重抓好业务人员的各项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每月召集听取馆内业务人员工作汇报会一次。
4、有针对性的订购一些与业务有关的刊物、书籍及音像制品,以更有效的进行观摩学习。
5、抓好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训练,鼓励业务人员积极参与有意义的技能培训活动和学习班。
6、由本馆委派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班或参加有关业务知识讲座及交流会的,学习完毕后,该业务人员应对该次学习进行总结或拟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文化馆业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为组织加强文化馆业务人员外出办理业务的纪律性,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及保证外出的安全,根据本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人员须先回单位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批准手续,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2、业务人员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3、如业务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4、业务人员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或告知办公室,凡未填写出差登记表的或不告知的,不予发放差旅费补助,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并作按旷工处理。
5、由单位委派外出学习的业务人员,统一由办公室登记。
文化馆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值班工作由馆主要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安全防护和好值班记录。
三、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办公室,做好处理记录。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馆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3、对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馆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四、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文化馆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管理,严格防范,减少损失,确保安全”的基本方针,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识消防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明确分工,整体作战,迅速高效,减少损失”的原则,在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配合消防等部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采取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协助消防部门消除和控制险情,减轻危害,减少损失,查明责任,对有关场所负责人追究责任,总结事故教训,以做好其他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文化馆出现消防安全事故。
三、职责任务
文化馆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文化馆牵头,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即全面启动本预案。
四、处置方法措施
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要坚持“反应迅速,责任到人,减少损失,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及早发现、及时报告。要建立上下畅通的通讯联系网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大事故(灾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
2、统一指挥、行动迅速。消防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在统一领导下进行事故处理工作。遇重大事故(灾情),应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查明责任、处置有序。对事故现场要协助消防部门认真调查,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理善后工作。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责任,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查处责任人,对经营业主加强教育,做好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文化馆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0851-25221087。
文化馆职工守则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馆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品德优良、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的队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双百”方针及政策,切实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第三条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安排、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开拓创新。
第四条 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加强学习,提高专业业务素质。利用一切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一专多能,熟悉群众文化各艺术门类,自觉学习相关艺术领域发展的最新信息。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第六条 明确职责,严格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人,提出时间要求,坚持督查,并按规定时间反馈工作情况;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对延误工作、造成工作失误、失职的严肃气窗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对基层群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遇事要认真办理,不得敷衍。
第八条 严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去向要明确。
第九条 严格文档登记管理,及时按规定做好文件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条 严格遵守安全的消防制度。做好馆舍的安全和消防工作。下班前关好水电,关闭门窗。
第十一条 加强与文化主管部门、乡镇文化站、各种文艺团队的联系和合作。定期下基层开展文化辅导工作。
第十二条 凡馆内召开的各种会议,参会人员需要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 文化馆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全体职工要积极参加。
文化馆档案管理制度
一、保管制度
1. 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2. 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 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 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 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 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 每年年终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保密制度
1. 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2. 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3.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4. 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5. 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文化馆集中销毁。
6. 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7. 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利用制度
1. 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2. 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3. 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4. 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未经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四、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1.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2. 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3. 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4. 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5. 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五、档案室安全与消防制度
1. 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2. 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3. 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4. 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5. 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文化馆考勤制度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要求及程序
1、全馆人员实行上班考勤制度,上班时间应按时签到,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超过时间20分钟停止签到。如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在考勤表上登记备案。
2、办公室负责职工考勤统计,每月月底汇总后在全馆例会上将考勤情况予以通报。
3、考勤纳入年度个人评选先进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二、请假制度
1、公休假。需书面请假,由馆长审批。办公室统一收集记录,如遇超过本年应休假期,算请事假。年底由办公室将全年休假情况通报。
2、事假。2个工作日以内的,由馆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报由馆长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如遇本年公休假未休完,抵公休假。
3、其它假审批。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报馆长审批。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规定办理,但也需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馆长审批。
三、违反考勤制度处罚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的在年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时一并由馆领导班子集体议定处理。
2、全年累计有3次未请假或未经批准不上班的、缺勤的,扣除绩效工资30%;事假每超过3天应休假的累计为旷工一次;累计旷工达10天的扣除当年度全部绩效工资;并依照劳动人事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文化馆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消防工作的学习和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严格做好交接班。
2、加强馆舍免费开放期间的安全保卫,做好节假日期间和夜间值班。明确责任,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3、因管理不善或责任心不强,致使贵重物质或档案被盗、丢失者,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4、文化馆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对有关单位提供的安全信息,应及时传递或处理,贻误信息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6、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7、加强安全用电用水,下班关好门窗、水电;定期对室内电源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文化馆财产管理制度
1、文化馆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实行造册登记,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馆内所有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实行馆长负责,专人保管,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3、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照价赔偿,杜绝公共财物遗失损坏。
4、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微机、电视、投影、摄影等精密仪器,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
凤冈县文化馆工作任务
一、文化馆是全县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弘扬时代主旋律。
三、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加强对乡镇文化站、社区、机关、企(事)业、学校等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五、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众文化调研。
六、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凤冈县文化馆岗位管理
总体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努力完成部门之间协调合作的工作任务。
馆长:
主持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带头执行本馆制定的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团结全馆同志,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制定本馆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认真组织督促实施,把握现代群众文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发展凤冈民族文化事业,负责职工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全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管理、协调、检查、督促、考核等工作,关心本馆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
副馆长:
协助馆长做好分管工作,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向馆长汇报并商量解决
写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坚持原则,认真执行本馆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加强业务学习吗,不断更新知识,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工作;负责收发文、信息报送、网站更新;负责协助数字文化馆建设运行等;负责文化志愿者队伍招募、管理及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负责协会、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培训、交流、评比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馆员:
负责定时定点演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负责场馆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使用、管理等;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